关于做好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预备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11-05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工作的预备通知

各系学生分会

我院第二次学代会将于20211113日召开。这次学代会是在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的重要时期召开的,是加强党领导下的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契机。为切实做好学代会、研代会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现将第二次学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选举单位划分、代表的名额分配、条件、构成和产生程序

(一)选举单位划分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以各基层系学生分会为选举单位。

(二)代表规模

学院本科生4098人,根据有关规定,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预分名额为41人,代表名额分配原则上根据各教学系本科生总数和工作实际需要统筹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三)代表条件

学代会代表候选人应是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本科全日制在校学生(含专升本);学代会代表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的作风品行,密切联系青年,热忱服务青年,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青年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如实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四)代表构成

代表人选构成要具有广泛性、先进性,主要由基层学生代表构成。代表结构要明显提高基层和一线学生干部、青年学生的比例,充分反映新时代青年群体的新特征,充分体现近年来学生组织建设上的新变化。

正式代表中,非院(系)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50%,各年级代表人数比例不低于本系总代表名额数的10%,党员代表不超过20%,女代表候选人人选不少于10%,分配代表名额时,应兼顾考虑少数民族代表人数。

(五)代表产生程序

学代会代表的产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代表产生实行全程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选举,差额比例应多于20%,保证当选代表的先进性和代表性,保证实现代表结构比例要求。

1. 班级推荐提名。要在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的基础上,自下而上从各班级开始推荐提名,努力使更多学生参与到代表推荐过程中。各班班委要按照代表条件,在综合多数学生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遴选上报推荐人选。各基层系学生分会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代表条件和结构要求等,召开系学生分会会议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2. 组织考察。由各基层系学生分会组织考察工作,对照代表条件,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逐个进行考察,充分听取系党总支、代表的意见。严把人选政治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考察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严把人选身份关,对具有多重身份的考察对象,应按其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身份。深入了解考察对象在青年群众的威望和声誉,及在青年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情况。

3. 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各基层系学生分会在考察工作结束后要召开会议,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代表条件、结构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报学院团委审核、系党总支确定后,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报院学生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要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4. 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在班级须召开班级大会进行表决。基层系学生分会召开会议,听取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公示、班级表决情况报告,投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5. 会议选举。各基层系学生分会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代表选举。在代表选举工作中要以适当方式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6. 结果上报。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填写《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第二次学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差额选举前)》、《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第二次学代会代表登记表》《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第二次学代会正式代表名单(差额选举后)》等材料(相关表格材料另行下发)。学代会材料于2021111012:00前报院学生会(材料打包命名报院团委邮箱)。

根据“选举出席上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时,被选人不限于本级学生代表大会所属学生会组织”的规定,院学生会的代表候选人将分配到相关学院参加会议选举,有关人员名单由院学生会另行通知。

二、高标准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学代会的代表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治性和政策性强,各级学生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注意发扬民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要使学代会代表选举产生过程成为加强学生会基层组织建设和提升组织力的过程,成为开展政治生活实践和民主集中制教育的过程。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建设政治可靠的学生会、研究生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发挥好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凝聚在党的周围。结合学代会、研代会代表选举,把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自律严格、善于做青年工作的学生充实到学生干部队伍。

(二)要落实各项要求。要按照代表选举工作要求,结合本系青年群体结构特点,坚持先进性和广泛性,确保选出的代表人选符合条件、结构合理、比例恰当、整体优秀,力争做到“零差错”。

(三)要执行规定程序。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充分发展民主,保障学生代表的民主权利。要广泛进行组织发动,教育学生正确对待选举工作,积极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要注重宣传学代会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宣传基层代表的先进模范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要严肃换届纪律。代表选举是对各级学生会组织的一次考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选举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风清气正。要将推荐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推荐选举全过程,任何推荐人选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要第一时间逐级报告,若出现瞒报、漏报、迟报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第二次学代会代表名额预分表

2.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第二次学代会代表产生主要工作流程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委员会   

                                  2021114









附件1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第二次学代会代表名额预分表


附件2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第二次学代会代表产生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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